The Delegation Led by Miao Fusheng, the Equity Director of PICC Group Dispatched by the National Ministry of Finance, Visited GOLD for Researc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增年产30万套智能悬架系列产品项目(二期)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浙江亚之星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浙江亚之星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投标人参加新增年产30万套智能悬架系列产品项目(二期)工程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新增年产30万套智能悬架系列产品项目(二期)工程,建设地点为平阳县新兴产业园E-07-3地块,详细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请与指定联系人索取投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施工的能力。
3.2 投标人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及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收到投标邀请书的投标人于2023年 10 月 9 日领取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0 月 16 日 12时00分前,地点为瑞安市南滨街道江南大道333号(浙江戈尔德智能悬架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也可以采用快递邮寄的方式,寄件地址为:瑞安市南滨街道江南大道333号(浙江戈尔德智能悬架股份有限公司) 。
5.2 未收到投标邀请书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亚之星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地 址:平阳县新兴产业园E-07-3地块
联系人:汪芳
电 话:18058368502
浙江亚之星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2023 年10月6日